出生证明的补办流程图
补发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流程
一、申请人到原签发机构复印《出生医学证明》记录存根复印件、查找住院病历号,2014年1月1日后签发的还需要复印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登记表。
二、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补办。
1.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
2.原签发机构出具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记录存根复印件;
3.报纸(原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作废声明);
4.非母亲办理的需要提供由母亲出具的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授权委托书及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5.2014年1月1日后签发的还需要提供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登记表。